中心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新闻 >> 正文 中心新闻

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宪法进步与新公法学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span>作者: </span>暂无 发布日期: 2016-12-05 00:00:00浏览次数:

12月4日,正值第三个国家宪法日,由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和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宪法进步与新公法学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济南市举行。来自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潍坊学院等高校以及省人大、司法厅、部分地市人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近100人参加了学术研讨会。

开幕式由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炳君教授主持。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原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王珍行在开幕致辞中指出,省内宪法学研究领域的研究力量在不断发展壮大,顺应了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发展趋势。省司法厅副厅长、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齐延安同志指出,宪法学者的使命就是要推动宪法的进步,研究的目的就在于要通过顺应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学者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的作用。受宋云峰副院长委托,我校科研处处长杨敏教授代表会议承办方致辞,对各位专家学者莅临会议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指出在国家宪法日举办宪法学年会意义重大,年会主题“宪法进步与新公法学建设”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会精神,对于深入推进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具有理论和现实作用,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在主题报告环节,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魏兴荣同志结合在西班牙研习经历就“西班牙的宪法之路”做了精彩的演讲。她指出衡量和评价一个社会的民主化程度,秩序和对规则的遵守是非常重要的变量,并强调民主体制对于公民幸福和社会和谐具有根本性保障作用。青岛大学法学院门中敬教授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情况报告”做了会议主题报告,对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的召开过程、会议成果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会议研讨环节分为宪法实施基本理论、公法实践新课题、人大制度建设与基本权利保障、地方立法实践与公法学发展等四个单元。在第一单元,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夏泽祥教授、山东交通学院法学系范冠峰教授、聊城大学法学院杨盛达副教授、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马洪伦副教授、李进京律师五位发言人分别就“论我国转型时期的宪法实施”、“当前社会治理困境的宪法审视”、“宪法监督的‘临床诊断’与宪法保障的‘创造性转化’”、“论立法解释制度的功能变迁”、“从律师的角度看宪法实施”进行了发言。在第二单元,山东大学法学院姜峰副教授、青岛大学法学院门中敬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冯威老师、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罗亚海副教授、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周莹副教授五位发言人分别就“央地关系视角下的司法改革:动力与挑战”、“规范行政保留的宪法规范依据问题研究”、“党政‘联合发文’的若干问题”、“论‘互联网’背景下民主的客观精神”、“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之枢纽:党内监督”进行了发言。在第三单元,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杨士林教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作室副主任常宁同志、烟台大学法学院杨曙光教授、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刘立敏老师四位发言人分别就“县级人大职权‘不到位’的表现及其成因”、“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的研究与思考”、“人权保障视野下美国警察盘查判例研究”、“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政策路径分析”进行了发言。在第四单元,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王秀哲教授、聊城大学法学院王仰文教授、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于家富老师、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薄其圣同志、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李克杰副教授、韩国忠北大学于涛博士六位发言人分别就“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立法保障”、“限量放权后‘模仿式’地方立法困局的破解之道”、“循环经济省级地方立法研究”、“关于新公法学建设的一点思考”、“科学立法时代的中国立法学学科定位与改革方向”、“韩国公私法划分:理论、现状、趋势与启示”进行了发言。

会议闭幕式由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齐延安同志主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我校刘和海教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魏兴荣同志、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先后做了总结致辞。刘和海教授指出,当前我们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我们要切实贯彻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科学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宪法学研究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推动学者与实务部门的合作。魏兴荣同志对会议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研讨所取得的成果予以肯定和赞赏。肖金明会长对研讨会进行了全面总结,对老一辈宪法学人对会议的精神支持、各位学者积极参与以及会务筹备组织工作表示诚挚感谢。结合会议研讨,肖会长对人大制度、选举制度、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宪法与民法的关系、宪法学的学科体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展望。强调发展好宪法学是每一位法学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责任,宪法学虽然在理论上不断有新突破,但还很难说是成熟学科,今后不论是学科发展还是宪法之路方面都需要不断拓展学术视野,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宪法学的发展要开放不要保守,要积极增进跨学科研究与合作。并建议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召开的“法定”日期。

会议研讨热烈,碰撞出诸多睿智的思想和创新的观点,取得了丰硕的研讨成果,于18:00圆满结束。会议共收到论文30篇,42万多字,其中我校教师提交7篇论文,并在小组研讨中分别做了相关发言,体现了我校在宪法学研究领域的研究实力。本次宪法学年会由我校立法研究院和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联合承办,是推动跨学科交流与融合的有益尝试,对于宣传我校“立法研究院”、“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和“社会稳定研究中心”等智库平台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