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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政法学院基地2017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span>作者: </span>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10 00:00:00浏览次数: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2017年度立法研究课题安排给各基地,山东政法学院基地6项课题面向校内外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课题负责人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具有为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须能组成三人以上课题组,课题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4.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5.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组。

二、评审

本基地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课题进行独立审查和评议。专家评审组以无记名投票提出立项建议后,由基地主任办公会审批立项。拟立项名单确定后,通过基地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网站公示五日。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投标条件和要求的,取消立项资格。公示期满,由基地向立项课题主持人寄发《立项通知书》,并通过基地网站公布立项名单,拨付课题经费。

三、研究过程管理

本基地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当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做好课题管理工作,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中期论证会和结题论证会。

课题研究过程中,未经本基地批准,课题组不得擅自将研究内容或者成果对外公开,或者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四、研究期限、成果形式和结项验收

2017年度基地课题研究期限详见附件不得延期。

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后,课题主持人应当按附件要求结项,召开结项论证会,并将最终研究成果纸质版和电子文本报送本基地验收,基地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课题鉴定,课题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五、申报办法

课题申请人填写《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项目申请书》(在学校首页的“省人大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网站上的下载专区下载),同时分别以PDF文档和WORD文档的形式发电子邮件至sdlifa@126.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为:申请人+课题名称。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无需寄纸质版。本基地收到申请书后,将在五日内回信确认妥收。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按照《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政法学院基地2017年研究课题目录》的要求,填写申请书。

本年度课题申报期限201759开始申报515截止。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尚华 范磊 联系电话:0531-88599597 88599596

电子邮箱:sdlifa@126.com

附件:《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政法学院基地2017年研究课题目录》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山东政法学院基地

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

201758

附件: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政法学院基地

2017年研究课题目录

1、就修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专题论证和制度设计(法工委办公室

2001年8月1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2010年9月省十一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对其作了修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文件对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我省原来的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对其进行修改完善。希望研究服务基地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宪法、法律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内外成熟经验提出修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初稿。具体需要提供以下三项咨询服务:(1)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全国人大、兄弟省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的主要问题;(2)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种类、如何完善作出决定的具体程序以及提高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的具体措施;(3)根据研究情况进行制度设计和相应条文的草拟

项目完成时间:2017年12月31日前。

2、就修改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进专题论证和制度设计(法工委法规一处

《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现实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对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拟需要立法服务基地提供两项咨询服务:(1)对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需要立法规范的问题清单并对照部委规章、其他省市的可借鉴经验,对其合法性、可行性及立法效益进行初步论证;(2)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制度设计和相应条文的草拟

项目完成时间:2017年9月30日前。

3、就《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就其修改完善进行专题论证和制度设计(法制办法制一处)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于2006年5月25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该条例为规范无线电谱资源开发利用,遏制无线电违法行为,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2016年12月1日,国务院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重点修改完善了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台站发射设备管理、涉外无线电管理等内容。为了保障国家法制统一,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条例》的新制度、新措施,亟需对省《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拟需要立法服务基地提供以下服务:(1)对我省《条例》颁布十多年来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2)对我省无线电管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需要修改完善的问题清单,并对其合法性、可行性及立法效益进行初步论证;(3)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制度设计和相应条文的草拟

项目完成时间:2017年10月31日前。

4、2001年-2010年通过的我省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清理进行论证(法工委法规二处)

目前,由于上位法修改或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原因,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有的出现了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不协调不一致、不适应的情形,影响国家法制统一。请就相关地方性法规是否与上位法协调一致提出审查意见。

项目完成时间:2017年12月31日前。

5、就《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论证(法工委备案处)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重要内容,《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出台以来,对于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立法法的修改及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台,该法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因此,省人大常委会将该法规的修改列为今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拟提请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对于法规修改后备案审查工作将要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提供以下三项咨询服务:(1)就法规修改后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研讨;(2)就如何准确把握规章的制定权限和审查标准进行研究;(3)就如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问题进行研讨。

项目完成时间:2017年10月31日前。

6、就山东省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工作进行论证(法工委备案审查处

加强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是全国人大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建设一个全省统一、纵向贯通、横向兼容的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系统,对提升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拓宽公众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的渠道,加强各地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拟于今年下半年就平台建设工作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需要立法研究服务基对平台建设所涉及需求进行分析论证。

项目完成时间:2017年12月31日前。